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晶澳(扬州)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晶澳扬州基地F3厂年产10G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:2024-01-04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 第4号)的相关要求,晶澳(扬州)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晶澳扬州基地F3厂年产10G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。
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建设单位:晶澳(扬州)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
项目名称:晶澳扬州基地F3厂年产10G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
投资规模:新增投资总额269975.43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11878.92万元,占投资总额的4.4%
建设地点: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金辉路以北,天威路以南,金辉路1号西侧
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:

随着光伏行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,高效率的太阳能电池的市场需求日益扩大,一些新的技术在光伏领域崭露头角,尤其是N型Topcon技术。较目前市面上的PERC工艺可以进一步降低背面复合速率实现背面整体钝化,且无需背面激光开膜工艺。钝化接触技术近年来成为光伏行业研究热点,其最核心的作用便是提升电池转化效率。

晶澳扬州公司总投资269975.43万元,拟租赁扬州华舜贸易有限公司的厂房及附属设施等,总建筑面积约15.69万平方米,采用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制造的制绒、扩散,清洗、镀膜、印刷等工艺,拟购置制绒机、扩散机、清洗机、印刷机以及质量检测与动力配套等设备约1200台(套),建设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19条。项目建成后,可形成年产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能力。

二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
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。
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,通过邮寄信函(以邮戳日期为准)、传真、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,并请注明发表日期、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
四、环评主要结论
本项目针对施工期内各类污染物排放特点,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,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,区域各环境功能符合相应的功能区要求。项目营运期间无污染物排放。

从环保角度而言,晶澳(扬州)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经济开发区金辉路1号进行晶澳扬州基地F3厂年产10G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。

五、建设单位情况
建设单位:晶澳(扬州)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马恒超
联系电话:18061837195

六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情况
评价单位: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陈工    
联系电话:0514-80926396
邮    箱:jiangsubaohai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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